公安部、國家質檢總局2014年5月16日聯合公布《關于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的意見》,出臺了一系列機動車檢驗制度改革的新措施,包括自2014年 9月1日起,6年以內的非營運轎車和其他小型、微型載客汽車(面包車、7座及7座以上車輛除外)免檢制度;在歡呼車檢新政帶來便利的同時,有很多細節問題 似乎被大家給遺漏了,在此總結出容易誤解的部分,方便大家更清晰的了解車檢改革政策。
誤解一:驗車時間拖到9月1號就不用驗車啦
新規自今年9月起才開始執行,8月31日前需要驗車的各位車主務必按時前往檢測場進行年檢。切莫以為等到9月免檢就萬事大吉,所有逾期未年檢的車輛,一旦 上路行駛還是將被處以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。
誤解二:以后愛車6年才驗一次嘍
車檢新政只針對注冊登記日期在2010年9月1日(含)之后的非營運車輛和其他小型、微型載客汽車,可享受免檢政策,也就是說2010年8月31日前注冊 登記的車輛還需要按照原規定定期年檢。
誤解三:6年免檢連檢驗標志都省了
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,2014年9月1日起即將實行的6年以內免檢制度免除的是上線檢測。即使是2010年9月以后登記注冊的車輛,每2年也還需提供交 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憑證、車船稅納稅或者免征證明并處理完交通違法、交通事故后,再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門申請領取檢驗標志。
誤解四:所有的私家車全都6年驗一次啦
面包車和7座及7座以上的車輛并沒有納入6年免檢的范圍,還是需要按期年檢。
誤解五:環保檢測也是6年一檢
車檢新政對“2010年9月1日以后注冊登記的私家車6年一檢”。因為2010年9月1日,全國開始執行國IV國家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。只要是2010年9月1日以后上市的私家車,理論上都是執行了國IV標準,6年之內都應該是達標的。對于要不要繼續去檢測上線查驗尾氣,具體的環保檢測如何變化,還要等當地環保的通知。